档案馆(校史馆)组织学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

来源:档案馆(校史馆)发布时间:2024-05-31浏览次数:10

为提高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实践水平,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规范管理,5月30日上午,档案馆(校史馆)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各二级学院档案工作人员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档案馆(校史馆)馆长常兰主持。


在学习过程中,常兰馆长强调,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,《条例》的施行对我校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,切实将《条例》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,增强法律意识、提升业务水平,真正做到“为党管档  为校存史”。

通过这次学习,与会人员对《条例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,并明确了依法依规开展档案工作的方向。今后,档案馆(校史馆)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,压实工作责任,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管理,健全档案保管制度,加大档案数字化工作力度,优化档案开放利用,提高档案服务水平,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,使学校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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