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文理学院档案馆(校史馆)工作职责

来源:档案馆(校史馆)发布时间:2024-04-30浏览次数:51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,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指令和规范;

二、负责制定学校档案校史工作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,并负责监督、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;

三、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,对全校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、检查;

四、负责全校档案、校史资料的收集、征集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和档案利用工作,做好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;

五、加强档案资源建设,做好档案开发与利用工作;

六、做好档案数字化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;

七、负责全校档案安全与保密工作,加强档案库房管理,确保档案实体的保管安全,确保档案的机密安全;

八、发挥档案宣传教育功能,做好校史育人、校史宣传工作,维护档案馆(校史馆)网站主页;

九、负责校史馆建设,做好校史馆参观接待工作;

十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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