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文理学院档案馆(校史馆)副馆长岗位职责

来源:档案馆(校史馆)发布时间:2024-04-30浏览次数:22

一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了解掌握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及其在我校的贯彻执行情况,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。

二、协助馆长制订学校档案、校史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等。

三、督促检查学校档案工作文件和档案馆(校史馆)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。

四、指导档案管理、档案数字化建设及校史编研等各项业务工作。

五、指导档案馆(校史馆)办公室做好档案馆(校史馆)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
六、组织开展专、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。负责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做好档案资源征集、保管、利用工作

七、组织开展档案和校史育人教育功能,维护网站主页。

八、协助馆长做好上述有关工作任务。在馆长缺位时,代理行使馆长职责。

九、协助馆长完成其他工作任务。

十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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